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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学思践悟《民法典》 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水平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漳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福建省纪委监委出台的《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保障民法典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积极丰富形式载体,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持续营造学思践悟的浓厚氛围,通过熟知掌握、精准运用民法典,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诏安县纪委监委注重持续跟进学,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的方式,深入领会《民法典》的内容实质;东山县纪委监委注重结合工作学,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交流研讨+联系实际”的方式,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长泰县纪委监委突出带着责任学,在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上下功夫;漳浦县纪委监委注重带着问题学,邀请专业律师开展专题授课,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具体案例,让干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民法典》相关知识点。

  “《民法典》的出台,对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和宣传工作等,都与这部法典紧密相连。”漳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要把握好《民法典》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将其融会贯通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环节。”

  “大爷,您反映的这类邻里宅基地问题,不是我们受理的范围,您可以先找乡镇司法所协调解决……”在云霄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值班人员小方正耐心地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解释道。说起学好用好《民法典》,小方感触颇深,“这部民事法律的‘百科全书’,大到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等,我们都能从中找到依据。这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法律意识,提升工作质效有很大帮助。”

  结合审查调查工作实际,芗城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石其文表示:“通过学习《民法典》,结合《意见》列举的8项负面清单,要求我们在审查调查过程中,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把切实维护被调查人和涉案对象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民事权利贯穿执纪执法的全过程,坚决防范侵犯合法民事权利的行为……”

  结合纪检监察宣传工作,龙海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小高在学习体会中写下“新发现”:“《民法典》中提到的‘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的有关规定,与我们弘扬孝廉文化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为我们传播孝廉好声音、传递时代正能量提供了法律基础……”

  不仅如此,《民法典》中提到的“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有关内容,可以说与纪检监察机关对公权力开展有效监督有着共同的内涵。

  龙文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黄日新结合其监督检查工作,道出了责任与担当:“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我们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不但要在学好用好《民法典》上做表率,还要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履职过程中执行落实《民法典》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打折扣搞变通,切实维护《民法典》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学好用好《民法典》,关键是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监督职责,做到学思践悟,把学习运用《民法典》同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职责的全过程贯通起来,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着力构建“三不”一体推进、同向发力的有效机制。”漳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漳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