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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肃查处营商环境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受理范围

  重点受理以下营商环境建设领域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力,涉企优惠政策不落实或落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

  2.落实政务服务有关制度规定不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在涉企服务、审批,检查、监督、执法司法等过程中“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在涉企类案件处理中,违规立案、久拖不决,违规查扣冻结涉案财物,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

  4.干扰破坏市场经营秩序,违规设置条款,限制公平竞争,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等问题。

  5.对损害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压件不办、缓办、办而不结,对妨碍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不依法制止、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违规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

  6.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违规参与或干预市场经营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7.其他营商环境建设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0596-12388

  (二)举报网站

  https://fujian.12388.gov.cn/zhangzhou/ 

  (三)来信举报

  漳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邮政编码:363000

  请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如实反映问题。相关信访举报请标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字样。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营商环境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名举报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对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举报将依照规定转相关机关或单位处理,处理结果由相关机关或单位回复举报人。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律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漳州市纪委监委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