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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漳州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2022年3月28日)

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漳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漳州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漳州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兰佩蓉、刘丽贞、许钢、邱丹燕、谷宇凤、陈纪鹏、陈建东、李恒超、张健、陆銮眉、何镇南、陈德慧、林石明、林必强、林丽君、林阿妙、高新建、赖永春、蔡丽羡、蔡茂荣为漳州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从2022年3月28日至2027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