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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吴海强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漳州市委批准,漳州市监委对华安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吴海强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吴海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公职人员道德要求;靠粮吃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粮食购销、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钱款。

  吴海强身为领导干部,严重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由市监委给予吴海强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