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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专项巡察亮剑 助国有资产“颗粒归仓”

  “资产出租未履行审批手续、未公开招租、未依法纳税、收益未上缴甚至未入账,造成资产收益损失或隐性流失……”2022年6月9日,在福建省东山县国有资产专项巡察整改落实交办会上,县委巡察一组组长对照问题清单逐个进行分析评估。

  紧盯非自用国有资产、已征收的土地房屋、全县各村并校后遗留的校舍校址以及海域资源等四个领域,重点整治资产权属不清、出租出借不规范、资产闲置等问题,今年4月底,东山县委派出巡察组对全县23个县直单位、154个下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专项巡察。

  “上面那房子也是你们租的吗?”

  “不是的,那块土地还有房子闲置很久了,据说以前是拘留所。”巡察干部在向该县良种场租户了解情况时有了意外发现。

  巡察组带着疑问,迅速开展核查工作。原来,旧拘留所自上世纪70年代初期被弃用后至今闲置,因年代久远且未纳入造册管理,造成失管,出现漏报现象。

  巡察“捡”回了一块面积为2819平方米的地,可谓是大收获,但这仅是此次专项巡察的一个小部分。

  在此次国有资产专项巡察中,巡察干部们进田地、进市场、看台账、看现场,分批下沉到全县317个非自用国有资产现场走访了解,通过测量、抽查账务等方式,摸清资产基本情况,防止漏报、虚报、瞒报,共摸排出43处游离于账外的国有资产。

  “部分单位存在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家底不清、监管不力、效益不高,非自用国有资产使用混乱等问题……”随着走访的深入,问题一个个被揪出。经过50多天的“无死角扫描”,共发现问题471个,涉及23个县直单位、26个下属事业单位以及59家国有企业,收缴租金、各类违规款项296.35万元,同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4条问题线索,处理相关人员23人。

  为进一步堵塞管理的漏洞,防止国有资产“跑冒滴漏”,东山县委巡察机构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剖析问题根源,推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防范风险。截至目前,已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巡察意见建议12条,发出整改交办函24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完善制度机制36项、制定整改措施523项。

  “通过全链条整改,强化动态精准监管,实现国有资产‘颗粒归仓’。”东山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要强化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扎紧国有资产管理‘篱笆’”。(东山县纪委监委 东山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