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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强化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 派驻“探头”作用更加显现

  在近日召开的福建省漳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上,两名市直派驻机构纪检监察组长分别汇报各自工作。

  漳州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安排,各派驻机构每年至少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一次工作,内容包括全面工作情况报告和专项工作情况报告,重点包含政治生态分析、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作风建设、队伍建设等5个项目,以及各自工作特色、亮点,监督方式创新、制度创新等。

  各派驻机构汇报结束后,漳州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联系纪检监察室、专项工作牵头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点评,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和联系纪检监察室负责跟踪,督促派驻机构对照意见建议逐项落实。

  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的问题和困难,市纪委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牵头帮助协调指导,推动困难问题及时解决。针对派驻监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协助进一步总结提炼推广,推动全市派驻机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市纪委监委各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的联系更密切了,问题困难解决途径更便捷了,派驻的‘探头’‘前哨’作用更加显现。”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在“点题整治”全市物业小区公共收益过程中,通过专项督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发挥“探头”作用和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全面了解掌握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和业务推进情况。

  在定期听取各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的同时,漳州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室组地”联动等机制,构建市纪委监委统一调度指挥,派驻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有效衔接的运行模式,推动形成“监督一个点,延伸一条线,辐射一个面”“四个监督”贯通、“两个责任”协同发力的监督模式,进一步增强派驻监督合力,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漳州市纪委监委还健全完善审查调查室与派驻机构结对指导机制,监督检查部门定期与派驻机构召开工作例会,就反映问题集中、问题线索量大的情况集中研判,聚焦行业重大风险开展专项督查。在日常监督中,通过联合监督检查、协作审查调查、抽调跟班学习等举措,“一对一”指导,“点对点”督办,推动派驻机构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责,提升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