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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漳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原副处长级干部蔡俊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漳州市委批准,漳州市纪委监委对漳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原副处长级干部蔡俊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俊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纵容非法采矿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规打听案情、过问案件;纪法意识淡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日常监管检查、案件查处、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蔡俊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蔡俊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