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建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协同贯通机制
2024-04-23 19:35
来源:福建纪检监察
近日,漳州市出台《关于建立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协同贯通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该市纪委监委结合近年查办的多起国有企业领域腐败案件,为扎实做好案后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出的重要探索。
漳州召开加强国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 摄影丨游斐渊
国有企业风险好比大坝“蚁穴”,必须摸清、找准、系统防。《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有企业廉政风险多发易发领域、环节及表现形式,将问题清单化,梳理形成“市属国有企业重点事项监督指引”,列出国有企业在投资管理、产权交易、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商贸业务、资金管理、选人用人等7大类重点领域39项监督重点,如“是否存在以肢解发包、化整为零、招大送小、设定不合理的暂估价或者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贸易及‘四自三不见’贸易等违规业务”“是否违反规定为合资合作方提供垫资,或通过高溢价并购手段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以此引导企业加强自查自纠、风险防控,同时为各方监督指明风险点,让监督按图索骥、直击要害。
“我们将以《实施意见》落实为抓手,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把净化政治生态与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推动正风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有力保障。”漳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